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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采自动化工作面事故及设备损坏处罚细则

分类:实用文档发表于 2023-04-17 15:11阅读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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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采自动化工作面事故及设备损坏处罚细则

总述:生产班应科学使用机电设备,增强爱护设备意识。检修班要严格按照设备的检修制度和周期进行检修,各特殊工种应持证上岗,熟练掌握本岗位知识,按规定操作。

第一节 责任划分及交接班

1.一、责任区划分:

2.1、转载(顺槽)机头电缆、喷雾、开关、皮带机机尾护栏、标志牌等由当班转载机司机负责,检修班三机包机人负责上述设施的安装和现场配备齐全;

3.2、运输机头电缆、按钮、喷雾、转载机安全网、标志牌等由当班运输机司机负责,检修班三机包机人负责上述设施的安装和现场配备齐全;

4.3、煤机司机对当班煤机电缆、拖节链,煤机的完好负责,检修班煤机包机人负责上述设施的完好和物件齐全;

5.4、皮带机电缆、开关、六大保护、防尘罩、安全网、各种托辊等由当班皮带机司机负责,检修班皮带机包机人负责上述设施的完好和物件齐全;

6.5、挑棚人员要负责挑棚期间的电缆安全;

7.6、支架工负责本茬支架的所有管线(包括电缆,载波及载波线,照明线等),千斤顶,销子,电液控等设备。

8.各茬负责本茬内的设备当班完好。各责任人要认真交接,区部以是否交接来认定责任。

9.二、交接制度:

10.1、生产班要严格执行煤机、运输机,转载机,皮带机,支架等设备的现场交接班制度,交接牌应及时交到区值班室;一旦交接完毕,上班拿到交接牌,下班就对各设备负全部责任;上班出现的问题要向下班交代清楚;交接时要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不得出现压死车、煤机卡死等现象。出现此类一种现象者,罚交班队长100元。交接牌当日有一牌没交的罚当事人50元,三牌以上没交的,罚交班队长100元。一牌2天以上没交的,罚大队长100元,多牌多天的,用牌数×天数×50元处罚当班大队长,因隐瞒问题造成的事故由上班隐瞒者负责。

11.2、煤机、运输机、转载机、皮带机司机每班下班后必须认真填写当班记录,记录应准确、发现问题时要有针对性的记录,字迹要清晰,易于辨认。否则,罚款责任人50元。值班人员要对本班发生的问题负追查处理负责。

12.3、验收单是落实各班、各岗位工作责任的最有效证明,区追查责任以验收单为准,验收单上各司机对当班出现问题负责。验收单上未写明接班设备状况的罚当班交接队长50元。

13.4、交接注意问题:

14.煤机停放位置合理 ,应尽可能停放顶板完好,高度较为合理地段,确保检修环境安全,或出现空顶、漏顶现象时,罚交班队长50元;;

15.煤机清扫干净,煤机上端面能有浮煤和大于30mm的煤矸块或杂物,煤机里帮浮煤清扫与至千斤顶以下,否则罚当班煤机司机50元/次,责任队长50元;

16.煤机截齿和齿套当班缺少的当班配齐,并将损坏的截齿和齿套交回地面材料员登记,不补齐或丢失截齿和齿套的按照数量对煤机司机和责任队长进行处罚,下班补齐的按照每个100元给予下班司机予以奖励,现场由跟班确定。

17.各部设备(运输机、转载机等)电机、齿箱上无浮煤杂物,否则罚当班司机50元,责任队长50元;

18.销排和电缆槽上浮煤等杂物必须清理干净,(连续三米以内销排上都有浮煤等杂物)否则每次罚责任队长50元。

19.刮板,链条内有异物(铁丝网、锚杆等)没有处理,罚责任司机50元,队长100元。

20.生产期间,如出现弯、断、缺螺栓,刮板等的应及时处理,各设备不得带病作业,否则,罚当班队长50元/次。

21.管路接头漏水当班处理,(漏水标准:每分钟超过20滴)当班不处理交由下班处理的,下班没有汇报不予处罚,下班汇报的25管路以下的罚责任人和队长各50元/根,25管路(包括高压供回液管路)以上的罚责任人和队长各100元/根,接班后仍不处理交由下班的,加倍处罚,以此类推。

22.皮带机当班损坏的托辊当班更换和处理,没更换的按照50元/个,下班处理的给予下班处理人员50元/个奖励,仍不处理的以此加倍处罚。

23.交接期间,各茬负责人应认真检查责任区内设备,管线是否完好、环境卫生是否达标,电工标志牌是否缺少等。发现问题应及时告知跟班人员或验收员确认,并汇报值班人员记录以进行责任认定。交接完毕,一切后果由下班负责。

24.不得在保护失效的情况下运行设备,强行运行的罚200元/次,由当班电工及生产班相关责任人分摊。

25.生产期间发生较大机电事故的当班相关人员必须到区部召开事故追查分析会,填写追查分析记录,否则罚当班队长100元,并按全责处理责任人。

26.机电设备人为出现问题,队长负有责任的由大队长指定责任副队长,副队长无责任或大队长指定不出责任队长的,由大队长负责。

第二节 设备处罚标准及细则

一、三机(运输机、转载机、破碎机)

27.运输机龟头推移耳抵掉,责任人500元/个,责任队长1000元。

28.断刮板:200元/块,断或掉压板或E型螺栓:100元/个。

29.断销排:200元/块,运输机元宝座损坏300元/个。

30.损坏运输机传感器的,责任人200元/个,队长200元/个。

31.损坏机头机尾通讯控制器的,罚责任人300元/个,队长500元/个。

32.电缆槽子:挤变形100元/处,切断螺栓的50元/处。

33.龟头销子串掉或哑铃销脱落的没有恢复:50元/处,断掉或丢失的100元/处。

34.运输机机头、机尾推移连板损坏,罚责任人200元,当班大队长500元,其它队长200元。

35.机头、机尾拨链器、舌板损坏,罚责任人200元,责任队长200元。

36.运输机断链条:单链罚责任人200元,责任队长200元,双链罚责任人400元,责任队长400元。

37.抵车损坏运输机哑铃销座的罚责任人300元,责任队长300元。

38.损坏链轮、齿箱、电机的,追究责任属责任事故的,罚责任人500元,当班大队长1000元,其它队长500元。

39.转载机拉移脱离跑道的,罚责任人200元,责任队长200元。

40.转载机桥部螺栓断,50元/处,由责任人负责,4处(包括4处)以上,由责任人和当班队长分摊;

41.损坏转载机传感器的,罚责任人200元/个,队长200元/个;

42.转载机自移装置(如,抬高千斤顶,自移千斤顶等)人为损坏,罚责任人200元,责任队长200元。

43.损坏三机冷却水管、弯头、接头座的,罚责任人50元/处。

44.破碎机掖车造成窄v带断,罚责任人200元,责任队长200元。

45.破碎机损坏或丢失锤头的,追究责任后,罚检修责任人200元。

46.一般性违反相关规定,没有明确规定金额的按50元/次处罚相关责任人。

二、煤机

1.截齿损坏50元/个,丢失100元/个,齿套:100元/个。

2.齿座断200元/个,当班责任队长200元。

3.煤机中间箱上喷雾装置损坏罚责任人和责任队长各200元。

4.摇臂滚筒喷雾装置损坏罚责任人和责任队长各200元。

5.煤机导向滑靴、行走轮、驱动轮损坏罚责任人500元,当班大队长1000元,其它队长500元。

6.煤机支撑滑靴损坏的罚责任人500元,当班大队长1000元,其它队长500元。

7.柔性轴损坏罚责任人200元,责任队长200元。

8.负荷大或其它原因造成摇臂一轴或者其它轴承损坏的,罚责任人500元,当班大队长1000元,其它队长500元。

9.造成制动闸抱死损坏的罚责任人200元,责任队长200元。

10.由于液压泵站缺油导致烧泵的,罚责任人200元,责任队长200元。

11.挤坏截割电机电缆,罚责任人200元,责任队长200元。

12.煤机漏油、漏水强行割煤的罚煤机司机50元/次。

13.损坏摇臂轴编码器的,罚责任人200元,责任队长300元。

14.损坏端头站、遥控器、红外线发射器、两端显示屏的,罚责任人200元,责任队长300元。

15.过断层,不进行放炮,煤机强行割坚硬岩石的按“三违”论处并罚队长100元,造成后果的由当班负责。

16.一般性违反相关规定,没有明确规定金额的按50元/次处罚相关责任人。

三、液压支架

1.护帮板底座断:责任人200元/个。

2.支架压力不满足标准要求的, 责任人100元/架。

3.支架控制器和主阀人为造成损坏的,责任人500元/个,队长500元/个。

4.管路密封损坏不更换的,50元/个。造成后果的(导致平面截止阀损坏或其它的)罚责任人100元,责任队长200元。

5.拉架挤坏管路和线缆的: 200元/根。进回液管100元/根,其它管路50元/根。

6.拉架损坏或丢失连接销的罚100元/个。

7.千斤顶人为损坏:大立柱,推移200元/处;其余小千斤顶100元/处。

8.损坏压力传感器、红外线接收传感器的,罚300元/个。

9.损坏电源、耦合器、中继器的,罚300元/个。

10.损坏摄像头的,罚500元/个。

四、皮带机

造成皮带机设备损坏的按以下对应处罚:

1.皮带跑偏损坏卡子的,罚100元/处,造成断皮带的按照矿追查会等额处罚。

2.造成滚筒缺油或检修不到位轴承落架损坏的,罚责任人100元,责任队长200元。影响生产的按照调度处罚等额处理。

3.H架缺少销子,罚50元/处。

4.缺少三连托辊或平托辊的,罚50元/处。

5.拉移机尾造成管路损坏的,罚50元/处。

6.拉移机尾造成千斤顶损坏的,罚200元/个。

7.紧皮带造成钢丝绳断绳、张紧小跑车损坏的罚责任人200元,责任队长200元。

8.造成撕皮带的,罚责任人200元,责任队长300元。

9.皮带机6大保护人为损坏:责任人200元/处,不是人为的100元/处;

五、泵站及净水装置:

1.未按规定周期冲洗过滤装置的,每次给予责任人50元处罚,并扣除机电队长月度绩效考核分1分。

2.未按规定周期更换过滤介质并记录的,每次给予责任人200元处罚,并扣除机电队长月度绩效考核分2分。

3.每班开机前未按本制度进行检查的,每次给予责任人50元处罚。

4.记录填写不及时、字迹模糊、弄虚作假的,责任人罚100元,送“三违”学习班学习,并给予责任队长月度绩效考核分2分处罚。

5.过滤介质在规定周期内未领取影响使用的,每次给予责任人100元处罚。旧过滤介质未按期上交的,每次给予责任人100元处罚。

6.水源取样、送检未按照规定时间报送的,每次给予责任人罚款100元处罚。

7.在上级检查中发现乳化液配比浓度不合格,责任人罚200元,送“三违”学习班学习。

六、通用部分

1.电缆挤扁(不影响使用) 40平方以下(载波,照明灯)责任人100元/处;40平方以上责任人200元/处。

2.载波挤扁 (能用) 责任人100分/个,挤坏(不能使用)200分/个,当班责任队长200分/个。

3.电缆挤断 40平方以下(载波,照明灯)责任人200元处,当班责任队长200元/处。40平方以上责任人300元/处,当班责任队长300元/处。

4.电机:追查结果出来后,由责任班队按照20分/kw×功率计算赔偿,责任人和责任队长共同处罚。

5.照明灯:100元/个。

6.高压胶管:(1)工作面(人为挤断,崩断等):19#以下(包括19#)的100元/根;19#以上的200元/根;(2)因泵站泵压高压炸管子同上处罚。

7.断拖节链:50元/处。

8.加工件:小件:50元/件,大件100元/件。

9.各种牌板:按照定做价格处罚

10.风动工具(人为损坏):50元/次。

11.工具丢失:各种工具(注液枪,手镐,锨,锤等)严格按照家具房管理办法交接,丢失的按照矿价格赔偿。

12.工具准备:家具房必须准备满足生产使用的工具,丢失,损坏的工具及时汇报,影响工人正常使用工具的50元/次。

13.备件领用:备件领用严格按照以旧换新原则,特殊情况需要说明原因,丢失的备件按照原价赔偿。

14.设备完好:如转载机掉道,运输机转载机错花,皮带机跑偏等问题出现后,没有及时处理的100元/次。

15.工作面液压管路(跑冒滴漏):生产班能及时处理没有处理的50元/处;生产班无法处理的,反映检修班后没有及时处理的100元/处,如果检修班确认不是设备问题的,罚相应生产班责任人100元/处。

16.注液管、注液枪实行交接班制度,交接内容记入当班验收单,丢失、损坏的按原价值从当班工资中扣除,不履行交接手续的罚当班责任队长50元。

17.备注:

1)以上处罚内容,都由跟班人员,交接班队长现场鉴定,属于检修问题处罚检修班责任人及队长,属于生产班使用问题处罚生产责任人及队长。

2)生产班更换备件必须及时通知跟班及值班人员,私自更换备件,罚当班队长每人100元/次。

3)生产班反馈的设备使用问题,检修班要定好处理计划,没有按照计划及时处理的50元/次,如不能及时处理的要说明原因。

4)各种备件,材料必须码放整齐,备件标识牌必须清楚明白。缺少备件标识牌的50元/处。

5)机电设备的所有安全防护罩必须齐全可靠,安全危险标识齐全,缺少安全防护罩及安全危险标识的50元/处。

6)各种机电设备严格按照日常检修程序检修,失检漏检的100元/次,出现事故的按照上述处罚内容处罚。

7)有违反矿相关安全生产及质量标准化等相关文件的,按照矿处罚规定处罚。